中国积极开展国际禁毒合作,先后与30余个国家和国家联盟签订50份政府间、部门间禁毒合作文件,与13个国家建立年度会晤机制,加入上合组织等5个多边禁毒合作机制,与接壤国家建立13个边境禁毒联络官办公室,与数十个国家保持常态化沟通协调、开展涉毒情报线索交流和办案合作、分享毒品治理经验做法、进行技术交流,不断深化与各国禁毒领域全方位的信任合作。特别是在执法领域,积极推动建立湄公河流域“平安航道”、中澳“火焰”、中柬、中越联合扫毒行动等缉毒执法合作品牌,近年来联合破获跨国跨境毒品大案800余起,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中国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共同建立和完善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机制,经过30年发展,该机制已经成为本地区最重要的多边禁毒合作机制。中国作为机制发起方、签约方和最大捐资方,积极引领推动开展禁毒领域项目活动,强化区域各国伙伴关系,在遏制“金三角”地区毒品蔓延、提升区域国家毒品治理能力、有效维护地区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方高度重视与墨方开展禁毒执法合作,双方执法部门沟通渠道畅通。
中国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在全球范围内率先整类列管芬太尼物质,为防范芬太尼非法制贩及滥用发挥了重要作用。美方对此非但不感谢,反而先是无理制裁中方负责禁毒工作的机构,又在禁毒问题上对中国抹黑污蔑,非法制裁中国企业,现在竟然通过“钓鱼执法”诱捕和起诉中国公民,这种肆意践踏国际法、实施“长臂管辖”的霸道行径,进一步损害了中国机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中美禁毒合作的基础。美方企图通过施压、胁迫和非法手段解决自身在禁毒问题上的关切实际上是内病外治,这行不通,只会害人害己。美方对中国企业和公民的制裁将为中美禁毒合作制造进一步障碍,损人害己。如果美方真心实意想解决国内毒品问题,就应尊重事实,反躬自省,纠正错误,停止甩锅推责。美方应立即撤销对中方禁毒执法机构的制裁,停止实施悬赏诱捕和任意拘押,立即释放非法抓捕的中国公民。中方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