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营造禁毒宣传月浓厚氛围,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今年,长春市将动员全市禁毒力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媒体、街路”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启动了一系列覆盖率高、影响面广的宣传活动。
一、全力配合吉林省禁毒办组织“禁毒烽火 闪亮云间” “云上”禁毒宣传活动。组织长春地区全面启动“禁毒先锋云评选”、“禁毒烽火云点亮”、“禁毒知识云竞赛”等禁毒宣传活动。(后附“云上”禁毒活动参与方式)
二、长春市禁毒办创新形式开展多渠道禁毒宣传。
1、开展吉林教育广播禁毒直播访谈。自3月15日开始至年底,市禁毒办全年与吉林教育广播合作,全天插播禁毒公益广告,每月最后一周五下午开展专题访谈,全年开展直播访谈12场次。
2、利用交警诱导屏、夜巡车辆开展禁毒宣传。宣传月期间,协调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利用全市街路交通诱导屏开展宣传;协调市局在全部夜巡车辆LED顶灯显示屏屏上滚动播出禁毒宣传标语开展禁毒宣传。
3、运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开展禁毒宣传。市禁毒办将在地铁2号线文化广场等主要站点悬挂禁毒宣传梯牌30块、利用城区主要线路200辆公交车报站语音播报器、利用全市15000台出租车LED顶灯显示屏滚动进行禁毒宣传。
4、携手吉林电视台生活频道,在天气预报栏目投放禁毒广告,每天3次滚动播放,持续播放一个月。
5、将借助媒体开展禁毒宣传。组织长春市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发布我市破获的重大毒品案件,进一步宣传长春举报毒品奖励办法,并开展1次集中禁毒宣传活动。将利用长春市禁毒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网络自媒体广泛开展禁毒宣传,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播放禁毒宣传信息。
三、发动长春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宣传:
禁毒委市直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本单位、本系统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市公安局动员组织全市所有派出所采取滚动播放电子字幕、悬挂条幅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司法部门在基层司法所、戒毒所悬挂条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市教育局抓住学校开学契机,积极组织在全市中小学校悬挂禁毒宣传条幅,提高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市卫健部门在各大医院设置禁毒图书角的形式开展禁毒宣传;市网信办加强对全市网吧开展禁毒宣传;林业和园林部门加强对公园游园人群开展禁毒宣传;市文广旅局加强对全市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毒品警示,开展禁毒宣传;市邮政管理部门充分运用快递网点、快递员开展流动禁毒宣传;市城市管理部门进一步发挥全市商圈LED大屏幕宣传优势,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利用凯旋路公路客运站、黄河路公路客运站、省高速公路客运站等LED大屏幕开展禁毒宣传。
四、带领各县市区禁毒办开展重点部位禁毒宣传:
在禁毒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禁毒办发挥带头作用,落实市禁毒办关于禁毒宣传月工作安排部署,动员组织本辖区各成员单位、街道、乡镇,在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学校、场所、商圈、医院、公园等重点部位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参加“禁毒先锋云评选”、“禁毒烽火云点亮”、“禁毒知识云竞赛”方法:微信搜索“吉林禁毒”公众号,点击相应选项进入(在公众号回复“题库”可获取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