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禁毒法》《戒毒条例》《江西省禁毒条例》,进一步推动修水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朝着法制化、常态化方向发展。2020年6月以来,修水各乡镇组织禁毒专干、社区村委负责人、社区民警在辖区内集中开展吸毒人员“大走访”行动,对走访发现的拒绝接受或者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人员做了前期告诫等证据固定工作。
近日,渣津派出所、太阳升派出所在县626服务中心的协助下,分别在9月4日、9月7日抓获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人员张某和拒绝接受社区康复的刘某。二人都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辖区社区戒毒(康复)集中管理工作站报到。
目前,修水县公安局依法将张某强制隔离戒毒贰年,并送至九江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将刘某转为社区戒毒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