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琼中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毒品案件。被告人刘某、谢某均系广东省某县人,2020年8月以来,刘某、谢某两人多次向我县郑某某等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以供吸食。期间,为解决毒品运输问题,刘某、谢某先后四次通过快递运输方式将郑某某等人购买的毒品从广东某县跨省邮寄至我县郑某某指定地点。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快递行业也在蓬勃发展,物流快递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该涉毒案件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除了传统的毒品交易方式之外,还通过快递方式运输毒品,其交易方式更为便捷、隐蔽且不受地域限制,使得打击毒品犯罪难度进一步增强。
为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阻断毒品运输新途径,推动强化快递行业落实禁毒责任,琼中县人民法院邀请本县各快递行业的相关负责人旁听庭审,以此来推动快递行业对寄递包裹检查工作重要性认知的强化。
庭审前,快递行业负责人们在我院大厅参观毒品模型、禁毒宣传展板,提高对毒品特征及其外包装形状特点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收寄关口的把控能力。
庭审结束后,承办该案的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京洲对参加旁听相关快递企业负责人进行以案释法,王副院长表示:当前,贩毒分子的贩毒手段花样“翻新”,快递行业人员要提高自身的毒品辨别能力,在从业过程中要继续加强对寄递邮包的检查工作,时刻警惕不法分子通过快递行业寄递运输毒品,不给不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