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方城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全县铲毒统一行动,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警力对全县田地农林、房前屋后、果蔬大棚、市场集市进行拉网式踏查,严厉打击非法种植、买卖、持有毒品原植物行为。
同时,民警走村入户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毒品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呼吁群众自觉抵制毒品,形成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自今年3月份至今,全县公安机关已依法铲除罂粟苗2900多株,办理行政案件8起、刑事案件3起,移送起诉3人,行政拘留8人,确保了全县范围内毒品原植物“零产量”,取得了禁种铲毒阶段性成效。
方城公安 禁种铲毒在行动
拐河派出所铲毒行动
柳河派出所铲毒行动
赵河派出所铲毒行动
广阳派出所铲毒行动
独树派出所铲毒行动
二郎庙派出所铲毒行动
杨集派出所铲毒行动
四里店派出所铲毒行动
券桥派出所铲毒行动
古庄店派出所铲毒行动
普法知识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种植、买卖、持有罂粟苗、罂粟种子的都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买卖、持有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500株以上的可处以拘役或判处有期徒刑。
罂粟再美,美不过生命之花;诱惑再大,大不过幸福之家。罂粟苗中含有吗啡和那可汀成分,食用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好奇而食用罂粟,更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同时希望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种植、买卖、持有罂粟幼苗或种子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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